央视网消息 (记者 唐杨)12月15日,江苏召开新闻发布会,正式发布《关于推动游艇业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。《若干措施》聚焦5个关键领域,明确21项具体举措,构建起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全链条的游艇业发展政策体系,为江苏游艇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。

“游艇业是跨行业、跨领域的综合性产业,融合了高端制造、休闲旅游和高品质消费,其产业链长、带动作用大、发展前景广阔。”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欣在发布会上表示,推动游艇业高质量发展,对提升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、精准对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现实意义。
作为全国唯一同时拥有大江、大河、大湖、大海的省份,江苏水网密布,水域面积占江苏总面积约16.9%,航道里程达2.4万公里,丰富的水域资源为游艇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。与此同时,江苏船舶制造产业基础雄厚、集群效应显著,是全国船舶制造的核心承载地与引领区。2024年,江苏造船完工量、新接订单量、手持订单量三大核心指标实现“16连冠”,三项指标占全国比重均超46%,为游艇设计制造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业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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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《若干措施》在游艇检验登记、航行报备、俱乐部备案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调整,特别是对进口游艇检验、型式建造游艇适航证书换发等方面作出明显优化,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,减少申请人的相应支出。
为进一步激活游艇消费市场,打开大众消费新蓝海。《若干措施》提出以游艇俱乐部为主体开展12人及以下的游艇租赁试点,允许游艇俱乐部以租赁方式向承租人提供游艇和驾驶劳务服务。同时,提出支持打造生态观光、休闲度假、水上运动等特色旅游产品,鼓励开展游艇科普讲座、游艇赛事活动,支持在省内举办游艇展会,依托旅游节展举办推介会,激活省内需求;支持省内游艇制造企业“走出去”,借助三亚国际游艇展等各类活动平台,展示技术与产品优势,开拓省外市场。
聚焦服务保障升级。《若干措施》提出省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指南,明确适航区域划定标准和要求。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湖区、滨水景区、封闭水域,科学论证划定游艇适航区域,推动建设一批游艇配套设施,推动在适合游艇活动且旅游资源丰富的区域建设集游艇停泊、供油供水等为一体的游艇综合服务中心,提供安全、智慧、便捷、舒适的综合服务,构建游艇基础设施保障体系,为满足游艇大众化消费需求提供有力支撑。

图片来源:江苏省交通运输厅